筆者本身於讀書學子之間,算是一個蠻特別的例子,我經歷了休學、退學、轉學等一般求學過程中較為波哲的經歷,
今天無意間聽到校內的老師與一個打算「退學」的學生在討論休、退學的差別以及未來的出路,
心裡不經就漫起了一些思緒。
我想,許多學子在求學期間遇到了迷惘時期,常常對於休、退學兩個選擇友分不清的概念,在此筆者簡單針對「休學」及「退學」兩大概念進行分析
休學
- 於學程期間內辦理休學者,得保留學籍至休學期滿。
- 休學次數「最多2次」,共計「2學年」。<<也就是說,每一次休學最長時間可達一年,但這不包含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就學者,如:懷孕、養小孩、服兵役等,這些特殊狀況依照規定有不同的辦理措施
- 休學需經過監護人同意。
- 休學期滿者,可直接回原學校接續讀完原學程,無須經過考試等程序重新入學。
- 休學滿兩年者若未依照程序至原學校辦理報到手續,得依規定由學校強制退學,喪失學籍。
退學
- 辦理退學者,於辦理完成同時喪失學籍
- 若有意願回學校就讀,依照學程完成狀況不同,分別需經歷不同的「入學考」
- 於退學前曾修完0.5學年(1學期)以上之學程,可經由「轉學考」進入學校內
- 若未修完任何一個階段之學程,則須經由「獨招」、「指定考」、「學測」和「統測」等相關入學考進入學校。
- 退學需經監護人同意
筆者本身在大學求學期間,曾經因為身體出了嚴重狀況必須長期休養辦理過「2次休學」,都是以「1學年」為上限,
在兩次休學期間,學校都在期滿的時候寄送「復學通知書」通知筆者時間到了該回學校讀書囉!
後來在經歷了一些人生波瀾(跟主題沒有關係,筆者就不多做贅述)後,筆者在二次復學期間參加了另一所大學的轉學考試,
從原本的A大學轉到了B大學去念書,也因此筆者生平辦理了唯一一次的「退學證書」。
轉學時的退學證書主要目的是為了證明,申請轉學的學生已經放棄了原學校的學籍,改入新學校的學籍,若是沒有辦理「退學」,則會造成雙重學籍的問題喔!
不過部分人可能在考試時並不知道需要辦理「退學」,而導致學期開始時才要去辦退學,結果遇到需要繳納學費才可以辦理的問題
如果真的真的真的,
一直到開學才發現這個問題,
筆者建議學生別急著繳納學費以換取退學證書,可以等到開學約一個月後,學校會因為你沒有辦理註冊而進行「強制退學」,
據所知,強制退學會經由學校公文流程完畢後,再行通知學生,這時候再到學校去完成「退學手續」即可。
說了這麼多,其實筆者也不是想要勸已經辛辛苦苦讀了很久的學子們去退學、休學什麼的。
只是突然覺得,既然興起了休學休息一陣子的念頭,是不是就先好好了解一下裡面的枝節呢?
許多學生在求學期間對於自己的興趣常常一知半解,所以才會在進入大學後對於科系有迷惘的感覺
有些人選擇默默地讀完,然後出了社會重新找尋方向
有些人撐不下去,想要放棄學習
其實,如果真的發生了這些問題,筆者建議
如果已經知道了自己的興趣性向,不妨選擇轉學、轉系考,往自己有興趣的方向發展
如果還不知道的,又真的對硬讀下去沒有興趣,相較於辦理退學放棄學籍,筆者建議選擇休學,暫時讓自己休息一段時間,再好好的選擇。
衝動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,和多繞了很多彎路的人生
如果可以找到一條好走一點了路,何樂不為?
筆者祝福大家,都能在求學期間找到自己的興趣!
ps.筆者已經不是學生了。